问题 |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中止调查的情况是什么? |
释义 | 一、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延长、中止调查 在生活中,劳动监察组在办案的时候,会遇到当事人死亡,逃逸,或者这取证不足的,那么就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案件的延迟,或者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计算监察办案时限: 1、依法必须以司法机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 2、投诉人无法联系或者存在其他不可抗拒的事由,致使调查取证无法进行的。办案中止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投诉人,投诉人无法联系的除外。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案件办理。 二、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中止调查的程序 1、立案 (1)投诉案件接受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于受理当日立案。 (2)其他案件,通过举报、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或专项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及时登记立案。 2、调查 (1)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5号)规定的程序、措施及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调查。 (2)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当事人逃匿,无法取得相关证据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致使调查无法进行的,中止案件的调查。待中止调查的情形消除后恢复调查。自恢复调查之日起,调查期继续计算。 3、处理 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3)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或者经调查、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撤销立案; (4)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应在立案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4、结案 在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行政处理决定)后,应当办理结案。 三、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中止调查告知书的样板 ? ? ? ? ? ? ? ? ? ? ? ? ? ? ? ? ? ? ?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中止调查告知书 人社监止告字〔〕号: 你于年月日投诉事项,经调查,因,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决定自年月日起,依法中止案件调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年月日 综上所述,如果因为特殊情况而不得不选择终止劳动保障检查案件,就需要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暂时停止,等找到逃逸人或者找到相关证据后,在考虑重新启动该案件,再继续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在什么时候延长,在什么时终止,这都是有相关的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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