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非法集资坐牢后还要还钱吗 |
释义 | 非法集资人坐牢这是不可避免的刑事责任,但就像非法集资其实也是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本身刑事和民事责任就是不存在互补的。非法集资的受害者肯定是非常的关注法庭对于非法集资犯罪团伙的审理情况的,当法庭宣判了犯罪嫌疑人的坐牢期限以后,肯定有人非常关心,在我国非法集资坐牢后还要还钱吗? 一、在我国非法集资坐牢后还要还钱吗? 非法集资,行为人被判处刑罚以后,需要赔偿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二、非法集资的钱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第五项规定了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非法集资坐牢以后当然是要继续还钱的,因为事后法庭会针对公安部门所没收的非法所得,制定非常详细的还款方案的。但款项是按照参与人数,实际所缴金额等各种因素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的,当领取到工作人员给自己返还的部分资金后仍然难以弥补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还可以再次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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