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掩饰隐瞒犯罪怎么判刑? |
释义 | 一、掩饰隐瞒犯罪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修改后,对于本罪的法定刑没有增加,但是1997年《刑法》对于几类特殊犯罪的赃物犯罪规定了新的罪名——洗钱罪,并且法定刑设定了两档,明显高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进行扩大,由三种罪名扩大为七种。《刑法修正案(六)》也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定刑增加了一档,使刑法体系中的财物犯罪各罪名的刑罚幅度相一致。、 二、认定标准 司法实践中,如果在交易过程买卖双方都心照不宣,犯罪嫌疑人矢口否认,又没有卖赃者已告知收赃人赃物来源的供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 1、如果犯罪对象为机动车,那么直接依据《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司法解释关于明知的法律推定。 2、如果犯罪对象为机动车以外的普通财物,则采用事实推定的方法来判断犯罪嫌疑人对赃物不法来源“明知”的认识程度: 一是看赃物交易的时间、地点,如夜间收购、路边收购 ,对“明知”认识的程度就大于白天收购、市场收购; 二是看赃物的品种、质量,如果赃物属于刚在市场发行的新产品,则不法来源的可能性就大,因为合法的所有者不会轻易卖掉,除非抢劫或盗窃所得赃物; 三是看交易的价格,是否显著低于市场价值,根据经验,一般卖赃者所得赃款仅仅是赃物鉴定价值的三分之一左右; 四是看有无正当的交易手续,卖赃者是否急于脱手; 五是看赃物与卖方身份、体貌的匹配性以及卖主对赃物的了解程度,等等。 然后分别列出可证明“明知”的基础事实和可反驳“明知”的基础事实进行分析比较,再结合人们一般的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判断哪一方的事实和理由更为充分可信,最后推出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的结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明知该财产或者利益是财产所得,如果不知识该所得财产是违法的,那么是不构成犯罪行为的,当事人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时,可以聘请律师根据此条情况来辩护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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