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 |
释义 |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2002)378号]《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律师承办业务按下列标准收费: 一、办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视案情复杂程度,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民事案件1500~15000元/件; 行政案件2000~20000元/件; 刑事案件3000~30000元/件: 公安阶段3000~5000元; 检察阶段3000~5000元; 法院一审阶段:5000~20000元; 法院二审阶段:一审代理的按照收费标准减半收费全程委托8000元起; 仲裁案件1500~15000元/件。 二、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民事|行政|执行|仲裁): 除了应按照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外,还应按照以下比例收费(累进制): 争议财产标的另加收费比例另加收律师费/(速算数) 1万元(含)以下免收0元1万元-10万元(含)4%标的数额1万元以上部分的4%(3600元)10万元-50万元(含)3%3600元+标的数额10万元以上部分的3%(15600元)50万元-100万元(含)2.5%15600元+标的数额50万元以上部分的2.5%(28100元)100万元-500万元(含)2%28100元+标的数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2%(108100元)500万元-1000万元(含)1.5%108100元+标的数额500万元以上部分的1.5%(183100元)1000万元以上0.7%183100元+标的数额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7% 例如:涉案标的为360万元,则除基本律师费外,另加收费:28100+(360-100)*2%=80100元 说明: 1,经双方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协商收费; 2,诉讼案件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担任个人/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私人家庭律师1000元/年 成功人士私人法律顾问300元/月 企业法律顾问经济型:5000~10000元/年 法律管家型: 1.5万起/年专家策划型; 3万起/年四、其他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代理一审案件后继续代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按照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费;曾代理过一审案件或或二审案件继续代理申诉的,按照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费;曾代理仲裁案件,继续代理诉讼一审二审阶段按照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3、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见证、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解答有关法律咨询、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由双方协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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