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未出席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 |
释义 | 一方未出席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判决即为“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适用缺席判决的前提条件是被告必须“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对方没有出庭,而且又没有告知法院具体的原因,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对方会以缺席进行判决,只要自己有足够的证据的话,那么法院就可以在这次判决中判决离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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