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申请破产是被追问老板信息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咨询: 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单上有员工名字被追问老板信息怎么办? 你好,我去年在一家厂做文员,去年年底辞职走了,现在哪家厂申请破产了,财产清算单上有我的名字,被一家以前供应商看到,那家破产的公司欠货款,因为认识我,所以来追问我要以前老板的信息,我现在没有信息提供,他说要报警,我应该怎么办呢?这家要货款的供应商会不会对我采取什么报复手段?报警会不会被关在派出所里?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你所在的公司对外的欠款是公司行为与你无关,如果供应商在骚扰你的话你可以报警。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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