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有留守人员吗 |
释义 | 企业破产有留守人员吗 有。所谓留守人员,是指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由清算组依法指定的协助清算组核对债权债务、解决业务遗留问题、按要求回答债权人和清算组有关询问的破产企业的人员。 法律规定 《公司法解释二》 第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企业破产申请了之后是会安排留守人员来掌管企业的资产,直到企业的破产程序完全处理完成了之后,该留守人员再离开。对于企业破产之后是否有留守或是留守人员有哪些具体的权利你自己不太清楚,可以来法律咨询网找律师帮助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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