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公司签劳动合同要离职证明合理吗? |
释义 | 一、新公司签劳动合同要离职证明合理吗 离职证明是确认员工已与上家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的有力证据,具有法律效应,规避企业因使用与其他单位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一般来说,HR会要求员工在正式报到时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报到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员工信息表、离职证明相片等相关证件,并做验证。主要是关注员工相关证件(学历、专业资质、履历等)的真伪,是否与上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等。 某劳动者为了去新公司报到入职,在还来得及未与原单位签署离职证明的情况下,找了家代办机构刻了个原单位的假章(比原单位少了两个字),然后拿着自己盖好章的离职证明去新公司上班了。在工作过程中,新公司发现他的工作表现并不像自己说的那样厉害,于是重新调查该人,发现其离职证明是假的。上述案例表明,只检查离职证明,可能还是无法规避用人风险。 “没有离职证明,能录取候选人吗?”在某个由HR从业者组成的千人QQ行业群里,参与讨论的HR中,超过半数给出了否定答案: “没有离职证明,我们不敢录用。” 这不仅是人力资源行业的一条铁律,更是衡量求职者素质的一项标准。 “正规公司会有合规的离职手续,求职者若无法出示离职证明,可能是个人与公司存在纠纷,也可能是公司制度不够标准。” 二、离职证明的作用 离职证明不仅是用人单位录用员工的‘保险杠’,也是劳动者劳动权益的‘证明书’。” 离职证明是社保部门判定是否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关键性证明材料。 它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办理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转移等手续都需要用到离职证明。 现实中,用人单位未依法出具离职证明而导致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或无法就业,进而要求单位赔偿的争议屡见不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合同法》对离职证明的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很多HR都表示,没有离职证明的劳动者是不敢录用的,因为劳动者很有可能还跟前一家公司有着雇佣关系。另外离职证明也可能是伪造的,上面书写的前职务相当于证明了劳动者的业务能力,没有这一项证明劳动者自己的说辞有可能是虚假的。法律规定任何单位都要办清离职手续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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