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达不到破产条件的能裁定破产吗 |
释义 | 达不到破产条件的能裁定破产吗 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告知债权人先行提起民事诉讼。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第四条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裁定。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达不到破产条件的是否能裁定破产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以及被法院经审查发现违法行为的都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法律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