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商业保险? |
释义 |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包括商业保险? 经济补偿金包括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平时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但是不包括公司缴费部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计算,而不是按照实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车贴饭贴房帖等各种补贴、加班费、提成,而社保个人缴费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都是从这些工资总额中扣掉的,当然应当计算到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中去。 二,法律依据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并不是要缴纳社会保险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属于上述条情形之一。 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会发现,很多的企业因为劳动者自身劳动权益意识的薄弱,因此在劳动用工的过程中,不给与赔偿金也不给员工购买五险。作为员工,不能因为企业的强势,就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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