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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拐卖儿童罪从犯会被判刑吗
释义
    一、拐卖儿童罪从犯会被判刑吗?
    拐卖儿童罪从犯会被判刑的,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拐卖儿童是会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而对从犯判刑多少年,要依据拐卖的犯罪情节而定的,但会在标准量刑情节基础上减轻、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不仅是拐卖儿童案件当中的从犯,其他刑事犯罪活动当中的从犯也都是要被判刑的,实际上,生活中我们常说跟对人,做对事,如果对方是教唆自己从事一些违法犯罪活动的话,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及时奉劝当事人回头是岸,或者到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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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6:3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