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假文凭应聘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
释义 | 用假文凭应聘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现郭某所填写的《入职申请表》中关于学历的情况是虚假的,其行为明显与诚实信用原则相悖。《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虽然郭某提供的学历不真实,但其行为尚未构成法律上的欺诈、胁迫等行为,飞腾电脑公司也不能证明学历是录用郭某的决定性条件,同时,飞腾电脑公司享有核查应聘者个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但飞腾电脑公司未及时行使此权利,故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因此,飞腾电脑公司的要求不能获得支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用假文凭应聘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划分的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用假文凭应聘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划分,或是其他法律相关问题,都可以到法律咨询网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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