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算个人财产 |
释义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一方结婚以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具体来说分为以下方面: 1、各种收入 例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 包括婚前个人财产的孳息和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种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均体现了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须的财产,但价值较大的除外。 2、夫或妻所获得的奖品。 3、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等。 4、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等。 5、国家资助优秀科学工作者的科研津贴 6、一方创作的文稿、手稿、艺术品的设计图、草图等。 7、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发放的再就业补贴、提前退休补贴费、吸收劳动力安置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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