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可以吗? |
释义 | 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可以吗?在离婚父母一方实际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给付子女抚养费时,应当根据经济能力对其抚养费的负担予以减少或者中止给付。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可以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某些条件出现下,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少或者中止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所以说,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上面是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的规定,现实司法实践中可能还会有其他情形存在,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来判断。 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何时终止?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一知持续到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 1、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父母应当负担虽年满18周岁,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育费。 4、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患有严重疾病、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不能参加正常就业的人。 5、尚在校就读的,在校指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6、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主要指患有精神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生活在城镇的子女无就业机会尚处于待业状态的。 7、父母自身丧失抚养能力的。 2020年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时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吗,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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