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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多年的前妻来要抚养费咋办?
释义
    离婚的时候可能双方当事人对于孩子是最为愧疚的了,因为毕竟孩子需要跟随一方生活,另外一方不能够经常性的见到孩子,当然也还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而在我们的现实中的状况往往都是非常复杂的,比如说离婚多年的前妻来要抚养费咋办?
    


    一、离婚多年的前妻来要抚养费咋办?
    抚养费用的支付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当初法院判决了,当然是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用的。
    二、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前妻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二)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小编可以明确的规定抚养费用的支付是肯定的,不会因为离婚的时间长短而改变,只是跟孩子的年龄有一定的关系。所以孩子还未成年的情况下,索要抚养费用,自然是需要继续支付的。具体还可以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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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