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了小孩再办结婚证可以吗? |
释义 | 生了小孩再办结婚证可以吗,生完孩子再领结婚证,是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属于非婚生育,非婚生育应当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孩子落户口还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还没有属于,应当先办理结婚证,领取准生证,以后会减少很多麻烦,非婚生育不能报销生育费用。 小孩出生后半年再办结婚证的情形属于非婚生子,该小孩属于非法生育,暂时不用罚款,但是到了给小孩上户口的时候就会被处罚——社会抚养费。 肯定可以啊。就是孩子将来上户口的时候要被罚钱而已,而且计生办啊,居委街道什么的会不断以此为由找你们麻烦咯。去医院生孩子是不需要准生证,结婚证,但孩子上户口的时候要啊。而且如果想生育费用可以报销的话,必须就按正规流程办妥结婚证,准生证后去医院建立生育档案,办理围产卡啊。 如果这些都没办妥,就是你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给孩子将来找麻烦咯。准生证要怎么办,自己可以百度百科一下流程,那里写得很详细的。 办理准生证是在您没有怀孕之前,到当地的计划生育办事处办理,办理的过程中会让夫妻二人到医院检查。如果已经怀孕了的,可以把孩子生下来后,准备要第二胎时再按以上方法去办理。 另外一个,没有准生证医院也是不限制的,医院会给您开一个出生证明。最后就是小孩上户口的时候就要接受罚款了,一般是1-5万之中。可以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 综上所述,生了小孩再办结婚证可以吗,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当事双方应当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手续,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单身证明,无血缘关系证明,应当双方自愿,办完结婚证后,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即可办理准生证,一般应当在7天之内办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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