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满18岁还需要监护人吗? |
释义 | 未成年人由于其缺乏独自生活的能力,其成长的过程当中往往需要监护人的监护直至其成年。对于监护终止的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但大部分都已成年为标准。那么孩子满18岁还需要监护人吗?下文中就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做出了分析与解答。 孩子满18岁还需要监护人吗? 1、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2、一般情况下,只有未成年人才需要监护人。成年人的,只有不能辨认或者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才需要设置监护人。 3、民法通则 第十四条 【监护人的法定代理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已经成年有独立生活能力,不属于精神病人等,就没有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了,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不再有监护人一说。(除精神疾患外) ~另外,最高法有解释: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结合上文中的内容要求可以得出,针对孩子满18岁还需要监护人吗该问题需要与子女的实际生活情况相关联。一般情况下来说,对于不具备生活能力的子女、依旧处在上学阶段的孩子、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或有精神疾病或是其他长期疾病的子女都需要继续进行监护人的监护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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