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的监护人应该填谁? |
释义 | 关于子女的监护人应该填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子女也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填自己的亲生父母的,但是如果是没有父母或者是父母没办法承担监护职责的话是可以请他人的有资格的人担任监护人的,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知识。 一、子女的监护人应该填谁?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爷爷奶奶不是法定的监护人。 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死亡或者无法查找到下落的,可以由爷爷奶奶作为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是为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保护人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具有以下特征: 1、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因此,法定监护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一般的情况来说就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综上所述,关于子女的监护人应该填谁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监护人是需要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如果被监护人发生了民事的纠纷是需要监护人来代理民事案件的,当然也可以咨询律师来看怎么处理,当然监护人是不能侵犯被监护人的权利的,侵犯了被监护人可以起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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