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
释义 | 有孩子的家庭在父母离婚之后仍然摆脱不了对子女的法定抚养和照顾的义务,但是介于夫妻分割成为个体之后有自己的生活而不能过度的影响就设置了探视权,那么,探视权执行申请书怎么写?其实在写申请书的时候主要需要注意其探视请求的事实和正当理由。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探视权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一、探视申请书的具体内容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朱某某,女,汉族,1958年10月xx日出生,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平水庙xx号。 被申请人一:陈某,男,汉族,1964年2月xx日出生,住泉州市鲤城区中山中路xx号。 被申请人二:李某,女,汉族,成年,住泉州市丰泽区少林路xx花园xx号。 二、探视申请书的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行两被申请人履行贵院(2007)丰民初字第2xx3号民事判决书,强制两被申请人履行 (1)偿还申请人朱某某45000元; (2)按月利息2.5%、本金5万计付自2006年1月27日起至2006年5月27日止的利息; (3)按月利息2.5%、本金45000元计付自2006年5月2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 三、探视申请书的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审理,并于2007年12月1日作出(2007)丰民初字第276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两被申请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申请人朱某某45000元;并按月利息2.5%、本金5万计付自2006年1月27日起至2006年5月27日止的利息;按月利息2.5%、本金45000元计付自2006年5月2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由于被申请人李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了被申请人李某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现该判决书已于2008年4月18日发生法律效力,但两被申请人至今尚未履行相应义务。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望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综上所述,只要有探视权利的主体经过合法的申请一般都是可以直接在有限的时间内与自己的子女进行见面或者在短暂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父母的义务,但是探视的请求必须符合不影响对方正常生活的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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