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如何赔偿金处理? |
释义 | 【为您推荐】西城区律师 ? 古塔区律师 ? 麒麟区律师 ? 阳曲县律师 ? 德清县律师 ? 濮阳县律师 ? 隆安县律师 ?? 在生活中,我们常会因为很多因素去故意捏造和传播虚假的事实,有时候虽然并不是故意的,但是由此会造成损坏他人人格使得名誉被破坏,情节严重的会是有可能涉及民事犯罪构成诽谤罪的,因此我们应对诽谤罪和诽谤罪如何赔偿金要有一定的了解。 一、犯罪构成要件 1、诽谤罪犯罪主体 诽谤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诽谤罪。 2、诽谤罪犯罪主观方面 诽谤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诽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3、犯罪客观方面诽谤罪犯罪客观方面 诽谤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罪。 (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 4、构成诽谤的界限诽谤是否构成诽谤罪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约定。 二、诽谤罪惩罚标准 因诽谤罪赔偿 ,诽谤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主要是指的精神赔偿。但对于精神赔偿,全国没有确定的的标准与数额,主要由法官根据一定的原则、参考多种因素确定。 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有 1、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 2、公平适用原则。有的称之为公平原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受益,另一方面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给受害人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受到的精神损失,也即不让其吃亏。 作为公民应对诽谤罪和诽谤罪如何赔偿金有一定的了解,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捏造不真实的事情,不毁坏他人名誉,同时也不允许别人侵犯自己的权利。在了解了相关诽谤罪的事由之后在自身的权益受到威胁时,同样需要用正确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犯,保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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