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照规定丈夫做妻子监护人吗? |
释义 |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因为未成年人和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没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和自身安全负责,所以需要监护人来进行保护和监管,如果妻子是精神病患者,丈夫可以是监护人吗?按照规定,精神疾病的监护人的第一顺位就是配偶,所以丈夫可以担任妻子的监护人。 一、监护人顺位: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 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法律定义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三、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丈夫是否有资格担任妻子的监护人,按照有关规定,监护人不仅要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进行保护,同时也要保障被监护人的财产方面,如果监护人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我们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撤销或更改监护人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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