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否可以继承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否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宅基地审核表中登记的权利人为宅基地使用权人。 关于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按继承关系处理。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第一款: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以上知识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否可以继承”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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