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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污染环境罪罚金一般是多少?
释义
    过去,我国的在经济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近年来,我国实行科学发展还战略,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需要做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故而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罪的情形。对于那些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的,一般都是会被判处罚金的,是否知道污染环境罪罚金一般是多少?
    一、环境污染罪的罚金
    《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罚金的标准是无限额罚金。
    该条款没有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二、环境污染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水是指放射性核素含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核燃料前处理(如铀矿开采、水冶、精炼,核燃料制造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核燃料后处理第一循环产生的废液,原子能发电站,应用放射性同位素的研究机构、医院、工厂等排出的废水。放射性废气是指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气体废弃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一系列专门法规。
    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其中排放是指把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倒出等,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向土地、水体、大气倾卸危险废物的行为;处置是指以焚烧、填埋或其他改变危险废物属性的方式处理危险废物或者将其置于特定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取回的行为。
    3)严重污染环境刑法修正案八已对本条做了修订。并不要求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只要严重污染环境就可成立此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于原有规定作出修改,本罪从结果犯演变至行为犯,从过错责任原则到带有严格责任性质的过错推定原则,从过失犯到承认存在间接故意的主观方面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在刑法之中并没有对污染环境罪罚金的金额做出确切性的规定,这给了法官极大的自由裁量权,也显示了我国对于污染环境罪的惩罚是及其严重的。且,本罪的判定,若对自己犯了本罪有异议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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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3: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