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读者小文来信说,自己与丈夫感情不和,至今已分居五年,现在我想到法院起诉离婚,请问这五年中我们各自所挣的财产是不是归各自所有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主任吴*臻律师指出,我国婚姻采用登记制度,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而分居,但没有进行离婚登记的,法律上合法的夫妻关系仍存在,期间一方所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读者小文与丈夫只是分居并未离婚,因此他俩在分居期间取得的工资等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当财产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时,该财产才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上述内容来源于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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