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又碰到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遇到医疗事故怎么办 发生医疗事故时,患方如果发现或怀疑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过失,并对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可以有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或协商不成患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一种情况可以由双方共同向市级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一种情况患方可单方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 在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过程中,患方有权要求复印和复制病历资料;对其他病历资料或证据的封存和启封,患方应当在场;对已死亡的患者,在死因不明,或医患双方对死因有争议时,要按规定及时进行。 患方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已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认定的医疗事故,患方应按照条例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可以直接与当事医疗机构协商,也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处理;法院已经调解或判决的,执行调解或判决的标准。 二、车祸又碰到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要求医疗过失赔偿流程: 1、鉴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可通过三条途径解决:双方自行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的关键在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件先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区县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市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如果对再次鉴定结论仍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最终裁定。此外,经市物价局批准,如上海首次(区级)鉴定费是2500元,再次(市级)鉴定费是3500元,属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院承担,非医疗事故鉴定费由患方承担。 2、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报告通常包括三个层次: (1)是否属医疗事故。 (2)属几级医疗事故(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3)医疗人员负有哪种责任(完全责任,医疗机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主要责任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承担30%的赔偿责任;轻微责任,承担10%的赔偿责任)。 (4)根据《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三、举证责任问题 医疗机构对医疗费的具体构成应承担举证责任。 即使是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对于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对原告造成的伤害也难以作出准确的量化。因此,合理划分举证责任将成为决定最终责任承担的关键,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首先,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从该条规定可以推定,既然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则医疗机构对于某项医疗费不是由于医疗事故所产生同样应当负有举证责任。 其次,从侵权行为法的角度来看,此为多因一果人身伤害案件。在原告与被告均举证困难的情形下,理当由作为侵权人一方的被告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原告作为受害者的利益。 再次,被告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举证能力明显强于原告。 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承担侵权责任。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对“车祸又碰到医疗事故怎么赔偿”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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