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文件备案 |
释义 | 一、设立依据: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二、许可申请人种类: 企业;事业;其他组织 三、办理程序: 受理→承办→审核→办结 四、受理地点: 行政大楼B座387室 五、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且已获得批准; 3、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有满足招标需要的文件和技术资料。 (二)申报材料: 施工招标文件备案: 1、立项批文(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 3、资金到位证明; 4、设计文件和其他技术资料; 5、招标文件。 六、承诺时限: 法定期限: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前送备案,行政监督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要及时告知招标人,改正后重新备案。 实际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 86783542、3543(窗口)、86780000(语音查询)、86783499(投诉) 九、中心网址: http://www.blxzf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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