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 |
释义 | 一、什么是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 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也就是说,借方科目记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就是收款凭证。 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也就是说,贷方科目记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就是收款凭证。 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二、收款凭证填制方法 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处,按照业务内容选填“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凭证上方的“年、月、日”处,填写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务事项制证的日期;凭证右上角的“ 字第 号” 处,填写“银收”或“收”字和已填制凭证的顺序编号;“摘要”栏填写能反映经济业务性质和特征的简要说明;“贷方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栏填写与银行存款或现金收入相对应的一级科目及其二级科目 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凭证下边分别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记账”栏则应在已经登记账簿后划“√”符号,表示已经入账,以免发生漏记或重记错误。 在最下面的财务主管,记账,出纳等处,需要相关人员签字或其签章。上图中的单据的个数,以及凭证的编号都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的。 三、付款凭证的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 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4、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规定 “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什么是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的内容,对于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这三者是存在一定的区别的,具体使用的情况也不相同,作为会计人员需要了解清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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