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是怎样 |
释义 |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需要提交的材料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提起诉讼时,须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因人身受到损害到医院进行治疗的,须提交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处方、住院费用明细等相关就医证据材料; 3、要求赔偿交通费损失的,须提交与就医时间相一致的车票存根; 4、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如月收入数额已超过国家纳税标准的应提交纳税凭证; 5、要求赔偿护理费损失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护理证明、护理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如属雇佣护工进行护理的,须出具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协议及护理费票据; 6、要求赔偿营养费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营养费票据; 7、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或认为可能致残的,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完毕后进行。如要求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则应在起诉时一并提交伤残鉴定申请。 8、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如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须提交被扶养人的身份证明、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与被扶养人关系证明,如被扶养人为受害人父母的,须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其父母的子女情况证明; 9、要求赔偿其他损失的,须提交相关证明,如要求住宿费的,须提交相关票据等。 ![]() 二、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包括哪些内容 交警现场勘查记录应具体记录下列勘查内容: 1、现场的具体地点和位置、周围环境、路段地形地物、肇事车辆与现场其他物体、痕迹的相互位置。 2、现场道路状况。如路形、路质、路宽、视线等。 3、肇事车辆痕迹。如车辆碰撞、挫划印痕、油漆脱落印迹、车上头发、皮屑、血迹、手印等退迹的部位、形状、特征及位置。 4、现场路面痕迹。如轮胎印迹、制动拖印长度、车辆停止位置及状态等。 5、车辆检查鉴定情况。如车辆转向制动、传动、仪表、灯光、发动机效能状况等。 6、伤亡检查情况。如伤者的受伤部位、血迹部位、尸体位置与车辆的距离等。 三、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是怎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第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三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最高院出具的司法解释是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司法审判中出现的各种难题,为了正确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最高院出台了一部专门的司法解释,对于司法应用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九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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