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找什么部门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找什么部门 1.取保候审的申请和审核批准涉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三个部门。 2.取保候审是一种在刑事诉讼中,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3.当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这些条件包括: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4)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申请提出后,需要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审核批准。 二、取保候审后续处理 取保候审期满后的处理主要有两个方面。 1.当取保候审即将到期时,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2.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那么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3.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三、取保候审期限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也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涉及多个部门,流程复杂。若你或亲友面临取保候审问题,不妨深入阅读本文,获取更多有用信息。如仍有疑问,随时在法律网提问,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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