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如下: 1.患者的病程记录、会诊意见、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 2.患者的住院日志、体温单、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等;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内容有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第四至第八项的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三、医疗事故鉴定多久有结果 法律网提醒您,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从受理至出具鉴定报告的时间是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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