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权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
释义 | 一、质权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质权的生效时间取决于所出质的财产类型。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时,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若这些财产没有权利凭证,那么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类似地,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时,质权也是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而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如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以及应收账款等财产权利出质时,同样需要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质权和留置权是两种不同的担保物权,它们在成立条件、客体、权利的实现、消灭等方面有所区别: 1.成立条件不同。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则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和财产权利,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3.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4.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对于质权生效还有其他疑问吗?欢迎留言提问,我们会在后续文章中为你解答。持续关注法律网,让法律知识守护你的每一天。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