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债务人的意思是什么 |
释义 | 一、连带债务人的意思是什么 是指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二、成为连带债务人的条件有什么 连带债务人的条件需要满足: 1.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 2.各连带债务之间的标的为同一标的; 3.债务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等。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三、连带债务人的特点是什么 1.连带债务人以多数人的存在为前提,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而不能向债务人中的一部分人请求履行债务。 2.连带债务人的债务承担具有连带性,即连带债务人以自己的行为对债权人承担全部的债务。 3.连带债务人的内部关系具有相互牵连性,即当一个连带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时,其可以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4.连带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定性,即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连带债务人才可以约定各自的责任份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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