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条借条的区别 |
释义 | 一、收条借条的区别 收条借条的区别: 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3.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 4.证明力不同。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二、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网提醒您,符合下列要件有效:合同的主体具有订立借条的民事行为能力;借款的意思表示真实;借条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借条丢了被冒用怎么办 借条丢了被冒用可以要求捡到的人归还不当得利,也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具体向谁主张权益,需要根据债务人是否知道冒用事实来确定。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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