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给别人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遗产给别人需要什么手续 遗产给外人时,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公民有权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者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这一规定明确了遗嘱继承的范围不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也可以包括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得到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照顾,并希望将其遗产遗赠给这些人,那么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实现。 在立遗嘱时,被继承人需要明确指定继承人,并由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 二、遗嘱设立的条件与形式 遗嘱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主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2.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受到胁迫或欺骗。 3.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在遗嘱的形式方面,《民法典》规定了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等多种形式。 不同形式的遗嘱需要满足不同的要件,如公证遗嘱需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 遗嘱的设立还需要注意避免无效情形,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受胁迫或欺骗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以及被篡改的遗嘱等。 还有关于遗嘱执行、遗产分配等疑问吗?法律网为你提供法律支持,帮你解决所有关于遗产处理的难题,快来提问吧!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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