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各伤残等级法定的划分依据有详细规定,其中Ⅲ(三)级伤残的划分依据如下: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Assessment for body impairment of 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
2002-3-11发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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