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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释义   一、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1、非寿险之诉讼时效。人寿险之外的其他保险,包括除海上保险以外的所有种类的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健康保险,适用保险法规定的2年时效,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人寿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险。其时效为: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
    3、海上保险的诉讼时效。海上保险是以海上危险或事故为保险责任范围而成立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合同。其时效为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不同:
    (1)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选择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可以是户籍地,如果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3)保险标的是海上交通工具,或海上运输、海上运输的货物,发生保险合同纠纷的,由海事法院管辖。这里包括海上运输的保险代位追偿案件同样是由海事法院管辖。
       三、保险合同纠纷起诉需要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其中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前请求)。
    (2)能够证明原被告身份的证明材料。
    (3)保险合同原件、电报、信函(包括信封)、图表;变更、补充合同的协议、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签订地及其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复制件须经过核对。
    (4)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及有关证明。
    (5)其他与诉讼有关的证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的相关资料。综上可知,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还是比较长的,但大家还是要特别注意,避免超过时效后法院就不予以保护了。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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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