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大公司收购小公司流程如下: 1、签订收购意向书; 2、被收购方召开股东会或者大会; 3、同意收购,签订收购协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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