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总则责任年龄划分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民法总则责任年龄划分标准是什么 《民法典》的实施意味着《民法总则》的废止,对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划分提供了明确规定。 1.8周岁以上至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只能进行某些法律行为,要么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要么在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下进行。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界定作出了明确说明,同时强调了精神健康和智力健全的重要性。 2.对于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因精神问题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一些所作所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情况下,由于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就只能有当事人的监护人去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了。 3.《民法典》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即成年人,通常是指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4.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遇到责任年龄的界定模糊吗?欢迎提问,法律网将为您温馨解答。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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