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庭前调解和开庭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离婚庭前调解和开庭有什么区别 1.处置方式不同。两者的区别之一就是处置方式不同。庭前调解的性质是调解,也就是双方不注重证据事实,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说到调解,就会涉及双方让步的问题,因为只有双方都让步,矛盾才能得到最好的化解,因此在处置的时候还是会掺杂很多情感问题。而开庭就是注重审查案子的事实和证据,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置,处置的过程不掺杂任何情感部分。 2.强制性不同。两者的区别之二就是强制性不同。庭前调解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没有强制性,假如双方不愿意调解,也就不能去进行庭前调解。但是开庭则是有强制性的,无论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必须要去参加。 3.结果不同。两者的区别之三就是结果不同。庭前调解完的最终结果是调解结案,一般就是出调解书。但假如是开庭的话,那案子的最后结果就是或者出判决书或裁决书了。 4.要求不同。两者的区别之四就是要求不同。庭前调解的要求要宽松一些,在调解的时候,双方可以不带任何证据材料,只要人到现场就可以了。但是开庭的话,双方当事人就必须带齐证据材料,还会涉及质证的问题,所以开庭的要求要严格得多。 二、离婚庭前调解书有什么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庭前调解书的内容: 1.立案受理时间,诉讼程序信息; 2.事实部分一般会写明夫妻关系建立时间,离婚原因,子女、财产等情况;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原、被告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 4.其他内容。 ![]() 三、离婚庭前调解的流程是什么 离婚庭前调解流程有: 1.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 2.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3.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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