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四级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释义
    一、四级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四级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1.医疗事故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4.鉴定结束后,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什么情形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
    1.医患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已经有医疗机构受理的;
    3.该事件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5.未取得行医资质造成医疗事故的;
    6.相关医疗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2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