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子女抚养权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材料有哪些 变更子女抚养权材料如下: 1.变更抚养权起诉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孩子出生证明。 4.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5.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主要搜集以下材料: (1)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6)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自己的工资单等收入证明,证实自己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6.证据材料清单 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二、抚养权变更法定条件是 法律网提醒您: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 1.一方无力抚养孩子或者患病严重; 2.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的; 3.八岁的孩子自愿与对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三、能放弃孩子抚养权吗 不能放弃孩子抚养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义务,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放弃的,否则涉嫌违法,情况严重的,还可能涉及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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