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一起因卖房后房价疯涨卖房者不愿交付房屋致买房者打了近2年官司的案件,日前经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卖房者寿县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房屋义务。 2010年3月,寿县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拆迁返还给公司的几套楼房分别卖与范某某、袁某某等人,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部分合同到寿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买房者按合同约定即时付清了购房款。因在签合同时该楼房尚未建成,故当时房屋无法交付。孰知,不久即遇上寿县房地产价格一路飙升,近一年时间商品房价格由每平方米2400元涨到4000元左右。寿县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感到亏大了,便迟迟不愿将早已建好的商品房交付给买房者。卖房者决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于是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范某某、袁某某等人与寿县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寿县某实业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交房义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为此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故判决寿县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按合同约定交付所卖房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