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产继承证明去哪里开
释义   一、房产继承证明去哪里开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继承权证明书办理公证所需的材料
    继承权证明书如果办理公证,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死亡报告单、殡仪馆签发的火化证等,被继承人在国外死亡的,其死亡证明须在居住国办理公证及外交认证。
    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原件。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上述证件应备一份复印件交公证处存档)。被继承人的遗嘱,(在国外立的遗嘱,须经居住国遗嘱检验部门检定及外交认证)。
    4、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证明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以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要写明于何时在何地死亡,并提供死亡证明。上述证明在国外办理的须经外交认证,在香港办理的须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证明,在台湾办理的须经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该声明书,在国内居住的应亲自到居住地的公证处办理;在香港居住的应到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或亲自回内地公证处办理;在台湾居住的应在台湾公证机关办理;在国外居住的应在居住国办理公证并经外交认证。
    6、被继承人或已死亡的继承人,解放前死亡的或虽然是解放后死亡但没有死亡证的,必须提供充分的足以认定其死亡的有关证据。
    7、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按《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继承人失踪或死亡。
    8、遗产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需要委托银行代理托收的,继承人应先到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系,取得银行同意接受委托的公函后,再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有关的公证文书。
    9、公证人员要求提供的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材料。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方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房产继承证明是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当地公证机构进行办理的,去的时候需要携带相关材料才行。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房产继承证明去哪里开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2: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