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一年后移交检察院是否符合正常程序 |
释义 | 一、取保一年后移交检察院是否符合正常程序 取保候审一年移交检察院是可以的,取保的最长期限是一年,如果在取保时调查取证发生了违法事实的,就是需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司法机关的实际调查情况来认定。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阶段有哪些必要的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还能再取保吗 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的一般不能再次取保。法律网提醒您,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将会被撤销取保候审,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在开庭审判的时候,将新罪和旧罪一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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