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产纠纷官司一般多长时间开庭审理 |
释义 | 一、拆迁房产纠纷官司一般多长时间开庭审理 拆迁房产纠纷官司一般开庭审理的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需要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为准。拆迁房产纠纷如果提起民事官司,审理期限在三个月至六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 三、如何解决拆迁房产生的纠纷 解决拆迁房产生的纠纷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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