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企业未偿还债务应该如何处理好 |
释义 | 一、破产企业未偿还债务应该如何处理好 企业破产后,由管理人接管公司的财产,所以企业破产后的债权债务处理问题,由管理人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二、企业破产申请资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企业破产申请资料以下材料需要准备: 1.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2.破产申请书; 3.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5.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6.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 8.企业债务情况表; 9.企业申请破产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债权人如何申请企业破产 债务人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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