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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婚公证
释义
    未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未曾登记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未婚公证有两种情况:一是达到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二是未达到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
    申办未婚公证,应由当事人亲自向住所地的具有涉外业务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前往,则可委托他人办理。
    未婚公证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已出境的应提供护照或者有效旅行证、通行证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未曾登记结婚的证明,当事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应注意的事项:
    1.未婚公证是以当事人是否去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作为衡量标准,凡未曾办理登记手续的,为未婚。
    2.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均为不合法的现象,均以未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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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2: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