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的过户手续是怎样办理的 |
释义 | 夫妻离婚在对共同房产作出了分割处理之后,此时可能出现需要将房产从一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情况,就需要实际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那一般离婚房产的过户手续是怎样办理的呢?接下来,法律咨询网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房产的过户手续是怎样办理的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二、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二)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五)委托书。 夫妻离婚后,对房产进行分割是肯定的,但此时并不会一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但要是需要进行房产过户的话,则就可以参照小编带来的内容来办理、准备材料。 如果需要办理房产过户的话,自然也是需要对方配合着办理,如果在法院判决离婚之后,对方不积极配合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的话,此时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产的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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