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补偿金最高补偿年限 |
释义 | 一、经济补偿金最高补偿年限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法律网提醒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 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 经济补偿金数额,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三、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是什么 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概念不同。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解散该用人单位或者解除劳动者时,对劳动者给予的经济补偿。而赔偿是指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时,给予对方的一种赔偿,或因劳动者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时,对公司损失的补救。 2.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赔偿则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