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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征收后如何进行租赁补偿
释义
    一、土地征收后如何进行租赁补偿
    土地征收后进行租赁补偿的方法是:
    1.如果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可以得到装修装饰补偿;
    2.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应属于承租人;
    3.如果造成停产停业的其损失补偿应给予承租人;
    4.多缴纳的租赁费,出租人应当返还与承租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土地征收租赁补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被征收人应当在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土地征收租赁补偿款是共同财产吗
    如果房屋是双方共同租赁的,则补偿款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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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31:23